关于2017年下半年本科资格认定和免考办理的说明

2017年09月20日

一、本科资格认定(即前置学历管理),此手续不需要办理现场确认。

2016年开始,原“本科资格认定”的定义改为“前置学历管理”,考生必须在考生服务平台中完成前置学历的登记和验证工作,否则不能申请办理本科毕业证(此功能可能会常年开放,具体开放时间请以省考试院通知为准)。方法如下:

考生登录考生服务平台,选择“前置学历管理” ,点击“学历证书申请”,

输入带*号的项目,

以下不带*号的项目正常情况下可以不用操作;当专科毕业证上的姓名、身份证号与考生服务平台中注册的身份证信息不一致时,必须上传相关的证明材料供核查。

信息录入完成后,请保存并提交,如出现以下界面,则代表已登记成功。

 

 

 

二、免考申请(即学习成果认证),此手续需要办理现场确认。

此功能仅在每年31-31日和91-30日开放,开放期间考生登录“考生服务平台”后,点击“学习成果认证管理”,即可出现办理界面,

学习成果认证包括以下2个内容:

1.     学历证书课程学习成果认证申报

此内容为已取得非自考的专科毕业证,在省考试院政策的允许的课程范围内,用专科已学过的课程或专科毕业证申请免考部分本科段的课程,具体课程会根据专业的不同会自动显示在界面中。

 

2.     非学历证书课程学习成果认证申报

此内容为已取得计算机等级证书、英语四六级合格证等证书的情况下,根据省考试院的政策,可以免考部分课程,考生选择好证书类型后,可免考的课程会自动显示,考生只需要钩选,并保存提交即可。

现场确认:

本科资格认定不需要现场确认,录入并提交后即可;免考申请的现场确认安排如下:

专起本考生

地点:专起本考生在各助学机构

时间:专起本考生以各助学机构通知的时间为准

材料:1.出示准考证原件或复印件

2.用学历证书申请免考的需上交专科段成绩单原件、

用非学历证书申请免考的需上交该证书的复印件。

高起本考生

(专本连读)

地点:湖北大学本部自考办;

时间:1010-11

材料:1.出示准考证原件或复印件

2.用非学历证书申请免考的需上交该证书的复印件。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以下为引用省考试院网站“2017年湖北省自学考试前置学历查验及课程免考网上办理公告”通知中的部分内容: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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